
新加坡:周四(7月25日),新加坡警方表示,一名43岁的男子因无证危险驾驶而被捕,并在被拘留期间咬了一名警察。
周三下午1点40分,交警在靠近黄金地段的爪哇道进行了一次行动,他们指示一辆面包车的司机停车接受检查。
然而,这名男子以一种“危险的方式”快速离开,然后在Sims Way和Geylang Road的交界处停下车,步行逃跑。警察追上了他,并成功地在洛龙格朗拦住了他。
“当警察试图拘留这名男子时,他咬了其中一名警察的左前臂,”SPF说。“尽管他受伤了,警察还是设法制服了他,并和另一名警察一起逮捕了他。”
被咬伤的35岁警官左前臂有撕裂伤。SPF说,他被送往医院,随后休了三天病假出院。
嫌疑人将于周五在法庭上被指控危险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以及故意造成伤害以阻止公务员履行职责。
交通警察高级助理处长陈志强说:“这名司机公然无视法律,攻击和伤害正在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
“他在没有有效驾驶执照的情况下危险驾驶,危及所有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他将承担自己行为的全部后果,并将依法受到严厉处理。”
SPF补充说:“警方对这种针对警察的无耻暴力行为绝不容忍,并将毫不犹豫地采取坚决行动。”
他说:“交通警察亦十分重视以危及自身及其他道路使用者安全的方式驾驶的人士。”那些选择藐视交通法规的司机将受到严厉处理。”
如果该男子因故意造成伤害以阻止公务员履行职责而被判有罪,可被判处最高7年监禁,并处以罚款或鞭刑。
因危险驾驶,他将面临最高12个月的监禁,或最高5000新元(合3700美元)的罚款,或两者并罚。
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也可处以最高3年的监禁,或最高1万新元的罚款,或两者兼施。